“ISO/IEC導則”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技術工作的重要文件,是ISO、IEC各成員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基本準則?!癐SO/IEC導則1”主要規定了ISO、IEC技術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每年都會進行修訂。跟蹤和研究導則1的修訂內容,有助于參與國際標準化工作的相關人員遵守和掌握ISO/IEC最新的工作規則,更好地在國際標準化活動中發揮作用。
2021版ISO/IEC導則1的主要內容
2021年4月30日,最新修訂的“ISO/IEC導則,第1部分,2021,《技術工作程序 ISO補充部分合訂本 ISO專用程序》”(以下簡稱2021版ISO/IEC導則1)發布。2021版導則1完善了ISO/IEC技術工作的通用規則及ISO專用程序,主要包括技術工作組織架構和職責、國際標準的制定、其他類型標準化文件的制定、會議和申訴等方面內容。
2021版ISO/IEC導則1相比2020版ISO/IEC導則1的主要變化
1、技術組織的管理
①明確“持續不積極”P成員的處理,即“各國家成員體作為P成員參與委員會技術工作時,連續兩次未出席會議,且未指定專家參與技術工作”的狀態為“持續不積極”,“持續不積極”P成員在收到提醒后應在4周內作出答復,否則將自動降級為觀察成員(O成員)。
②明確委員會秘書處的職責和新合作規則。一是新增了秘書處的職責,即確保委員會所形成的決議清晰地起草、審查和提交;二是在ISO專用程序部分新增了承擔秘書處工作的新合作形式,即兩個國家成員體可建立輪流承擔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的合作伙伴關系,并明確了新合作方式的輪換規則。
③明確標準化工作人員管理。一是明確指出在標準項目開發期間,如果委員會任命的項目負責人辭職,則必須任命一名新的負責人;二是將2020版ISO補充文件的附錄SQ《技術工作領導人員選拔標準》作為新的附錄L納入,即該選拔標準現在也同樣適用于IEC。
2、國際標準的制定
國際標準制定程序分為預備、提案、起草、委員會、詢問、批準、出版、維護等階段。2021版導則1對其中的起草、詢問、批準、出版、維護等階段相關要求進行了調整。
①起草階段,新增了對“范圍”的擴大或重大變化的處理規定,即工作組如果一致認為項目的范圍需要擴大或產生重大技術變更,則應提交委員會決議,獲得委員會2/3同意的為通過。
②詢問階段,新增了未通過投票的詢問草案的出路。2020版導則1規定了詢問草案投票未通過時的三種處理方式,與之前相比增加了作為技術規范(TS)或可公開提供規范(PAS)出版或者取消該項目等兩種新選擇。
③詢問階段和批準階段,ISO專用程序部分新增了國家成員體投反對票但需附技術理由的規定。這樣,在國際標準制定過程中從提案階段到詢問階段和批準階段,ISO對國家成員體投反對票應附有技術理由的要求保持了一致。
④出版階段,ISO專用程序部分修改了獲得出版階段“優先處理程序”的條件,即將2020版導則1規定的“采用STD18的項目在登記后13個月內完成詢問階段的投票”修改為“16個月內提交給CEO辦公室”。獲得“優先處理程序”,可將出版階段時間減少約1/3。
⑤維護階段,國際標準出版后,一是ISO專用程序部分采用“微小修訂”程序時,新增了通過委員會決議后應在16周內向CEO辦公室提交最終修訂稿的期限要求;二是取消了發布勘誤的期限要求,復審前由于疏忽引起的錯誤或歧義均可以作為出版物發布。
3、其他標準化文件的制定
①新增了TS和技術報告(TR)在批準階段提交投票后到出版之前,不允許進行任何內容修改的規定。
②擴大了PAS的來源。當委員會希望快速向市場交付內容時,可以在提案階段提出PAS項目,也可以在國際標準或TS制定過程中決定發布為PAS。
4、制定管理體系標準的協調方法
2021年最新發布的附錄SL“管理體系標準的協調方法”,用于ISO所有管理體系標準的編制,與2020版相比,結構上仍然分為附錄SL主體及3個附件。
①附件1仍然為“論證準則問題”;
②附件2為“管理體系標準協調方法與使用指南”,合并了2020版附件2和附件3的相關內容;
③附件3“支撐附錄SL的術語指南”是新增加的,目的是為管理體系標準編寫者起草具體管理體系標準中的術語時提供方法和指導。
技術內容上,附件1未做改動,附錄SL主體及合并后的附件2存在技術內容的變化。
作者:李佳、車迪(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標準化理論戰略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