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作紀律
3.1 工作原則
員工需保持健康的體魄,積極的工作態度。工作上要聽從上司的指示,員工之間要互相尊重,同心協力,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
3.1.1 服從
3.1.1.1 員工必須服從上司工作安排,并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3.1.1.2 員工在工作中有疑惑或不滿,必須其直屬上司投訴,除特殊情況(指存在違反安全生產規范之命令或違反國家法律的事實)外,嚴禁越級請示。
3.1.1.3 員工必須尊重上司,不得以任何借口與上司頂撞爭吵,對上級下達命令存有異議時必須先執行命令,事后再做解釋及申辯(違反安全生產規范之命令或違反國家法律除外)。
3.1.2 態度
3.1.2.1 誠實守信是公司員工基本為人準則。員工必須對公司提供真實個人信息,不得隱瞞或欺騙。
3.1.2.2 對待同事和客戶要講究禮儀。見面打招呼用“您好”,說話“請”字當頭,“謝”字不離口,保持和諧愉快的工作氛圍。
3.1.2.3 公司任何職位的員工必須無條件完成所在崗位的工作任務。
3.1.2.4 各部門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配合、協作,不得彼此扯皮、推卸責任,堅持開放公正、對事不對人和同心協力的工作原則。
3.1.2.5 保持高效率的工作方式,但決不忽略工作細節。員工應努力提高本職工作能力,提倡用最短時間圓滿完成任務
3.1.2.6 努力學習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3.1.3 言行
3.1.3.1 開會
3.1.3.1.1 開會應準時到場,不得拖拉、遲到。
3.1.3.1.2 認真記錄會議內容,會議結束時必須形成會議決議,決議內容包含問題解決措施、完成時間、具體責任人和跟蹤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況。每次會議決議執行情況按《獎懲條例》進行考核。
公司會議必須遵照《公司會議管理規定》。
3.1.3.1.3 到會者積極參與會議討論,為會議討論的問題出謀獻策。
3.1.3.1.4 會議完畢后關閉電燈、空調、投影機等公用設備電源、整理座位,同時進行衛生保潔。
3.1.3.2 站姿
3.1.3.2.1 集訓集合時:身體正直,雙腳并攏,腳尖張開30度左右,雙手相握置于體后,左手握住右手手指。
3.1.3.2.2 迎賓時:身體正直,雙腳并攏,腳尖張開30度左右,雙手相握置于體前,左手握住右手手指。
3.1.3.3 坐姿
3.1.3.3.1女性:落座時占座位深淺三分之二即可,雙腿緊閉,雙手掌心向下,右手疊放在左手上,頭正腰直。
3.1.3.3.2男性:注意落座后腿不要抖動。
3.1.3.4 行走
3.1.3.4.1行走時應目視前方,舉止大方自然,不得左顧右盼,嚴禁勾肩搭背、三人及多人并行。
3.1.3.4.2不得在工作場所內奔跑,拐彎時應注意放慢腳步。
3.1.3.4.3沿過道右側行走。如遇同事或客人迎面而來,應慢行或在距離三米時主動停止行走讓他人優先通過。
3.1.3.5 電話
3.1.3.5.1 電話鈴聲響起五聲內即接聽。
3.1.3.5.2 接聽電話時首先問好,做到語調清晰、柔和,并隨時在業務電話記錄本摘記電話內容。
3.1.3.5.3 通話時言簡意賅、簡潔明快,避免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
3.1.3.5.4 如果同事因事離開,應主動代接電話,問清來電者姓名、單位、電話和事由,做相關記錄,履行“首問負責制”。如果對方問題能自行解決的主動代為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轉告,最快時間內給對方回復。
3.1.3.6 言談
3.1.3.6.1 聲調要自然、清晰、柔和、親切,不裝腔作勢,聲量適中。
3.1.3.6.2 不講粗話,使用蔑視、污辱性或攻擊性的語言,不開過分的玩笑。
3.1.3.6.3 說話要講究藝術,多用敬語。
3.1.3.6.4 上班時要主動與同事和客戶問好;下班時應主動向上級打招呼,問詢是否還有跟進事項。
3.1.3.7 名片
3.1.3.7.1 遞送名片時雙手奉上,名片正面向上,字要朝向對方,位置勿低于腰部。
3.1.3.7.2 接受名片時,請用雙手接過,勿置于手上把玩或隨意放置于辦公桌上,應及時分類放入名片夾或名片冊中。
3.1.3.7.3 與多人交換時,應按職位高低進行。
3.1.3.8 儀表
3.1.3.8.1 男員工頭發以發腳不蓋過耳部及后衣領為適度,不留小胡子。
3.1.3.8.2 女員工不得披頭散發,妝容自然得體,首飾佩戴不可夸張。
3.1.3.8.3 員工上班時間著裝應整潔、得體、大方,生產車間統一穿戴工作服。出席公司年會、重要活動或接待客戶等應著正裝,穿皮鞋,男員工打領帶,以體現公司形象。
3.2 遵守事項
員工必須遵守以下事項:
3.2.1 員工須正確理解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生產目標,切實掌握自身工作業務。
3.2.2 不得做出損害公司名譽、信用,給公司造成經濟或其他損失的行為。
3.2.3 不論是否屬自己工作范圍,必須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未經公司許可或授權,員工禁止對外評論公司各項政策及經營手段、將公司情報泄漏給任何媒介或向公司商業競爭對手提供任何形式的協助。
3.2.4 在公司內上班時,必須穿著工作服,佩帶工卡,工卡要佩帶在左胸袋的位置。不允許私自涂改、更換工卡內容。
3.2.5 公司員工有責任愛護公司的設備、設施等財物,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公司內的設施或重要設備。
3.2.6 上班時間不可談論私事,不可擅離職守,不得已必須離開時,須經上司批準并說明去向。
3.2.7 員工必須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午餐和休息時間為12:00至12:30)及場所進餐、休息。
3.2.8 不得用公司物品或未領取的工資等作為個人債務的擔保。
3.2.9 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打擊報復、包庇違紀和濫用職權。若有此類情況發生,知情員工應立即直接上報公司副總經歷或總經理,有知情不報或隱瞞不報者,將受到公司嚴厲紀律處分。
3.2.10 未經許可不得在公司范圍內舉行集會或進行宣傳等活動。
3.2.11 嚴格執行6S規定,長期保持公司內的清潔衛生。
3.2.12 為防止發生火災,保持環境衛生,嚴禁在指定場所以外區域吸煙、燃放煙花爆竹或使用明火。
3.2.13 嚴禁在下班鈴聲未響前(上午下班時間12:00,下午下班時間17:00)做下班準備。
3.2.14 未經批準不得在不相關部門逗留或帶無關人員進入公司。員工必須在公司指定接待室接待來訪人員,禁止隨意將來訪人員帶入公司辦公區域、會議室及生產線車間。
3.2.15 嚴禁在上班時間因私會面或長時間撥聽私人電話。
3.2.16 嚴禁擅自安裝未經公司許可的任何軟件于公司電腦,辦公電腦桌面背景不得使用不健康屏幕桌面。
3.2.17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或違禁物品進入公司區域。
3.2.18 嚴禁在公司范圍內賭博。
3.2.19 公司備有飲水設備、茶或咖啡,員工一律自備水具喝水,杜絕浪費。
3.2.20 下班最后離開工作場所的員工必須關閉電腦、打印機、復印機、電燈、電扇、空調、飲水機等公共設施電源、檢查門窗上鎖后方可離開。
3.2.21 員工及來訪人員進入公司的交通工具必須服從公司調度,有序停放。
3.2.22 工作時間(正常8:30-17:00之間和加班工作時間)禁止飲酒。
3.2.23 其它規定。
3.3 上下班紀律
員工上下班時,必須要遵守以下規定:
3.3.1 必須從指定的廠門出入,進出時需出示工卡。
3.3.2 上下班時必須打卡,上班時應提前到達工作崗位。
3.3.3 工作結束后須整理好工具、文件并做好衛生清掃后方可離開。
3.3.4 未經批準,下班后須馬上離開廠區,不得逗留。
3.4 禁止上班及勒令下班的情況
若出現以下情況,將禁止上班或勒令下班:
3.4.1 工作時帶有酒意。
3.4.2 擾亂或有可能擾亂公司風紀、秩序者。
3.4.3 攜帶與工作無關的危險物品或違禁物品者。
3.4.4 受停職處分,或因違反手冊被勒令停職者。
3.4.5 符合第7.4條相關規定者。
3.5 考勤管理
3.5.1 遲到后,必須填寫《考勤記錄表》,注明遲到原因,交直屬上司審批。
3.5.2 因病或不得已的原因早退時,必須填寫《考勤記錄表》,并注明早退理由,獲上司批準后方可早退。
3.5.3 因不得已私人原因外出時,必須填寫《考勤記錄表》,經上司批準后方可離開。
3.5.4 上述2、3項的早退、私事外出若能預知,必須提前向上司提出申請。
3.5.5 公事外出人員,須在保安室辦理出入登記手續。
3.5.6 因病或其它不得已的原因缺勤時,必須事先填寫《考勤記錄表》,注明理由及時間,交直屬上司批示。若不能事先告知,事后必須補交《考勤記錄表》。
3.5.7 請病假時,必須提交有效醫生證明(收費收據,醫生診斷書),病假超過1個月的情況,必須每月提交1次醫生證明。
3.5.8 因遲到、私事外出,當天上班時間不足1小時的情況,作缺勤處理,當事人必須及時提交《考勤記錄表》,否則作曠工處理。
3.5.9 出現曠工時,該人員所在部門須及時填寫《考勤記錄表》,經部門審批后提交至人事部。
3.6 意外事故
3.6.1 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公司財產和人員安全,公司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消防演習。
3.6.2 員工要做好防火、防盜、防自然災害工作。如有事故發生,須迅速聯絡上司、行政部,以便及時處理。
3.7 拾遺
3.7.1 員工在公司內拾到任何財物,應立即將其交給上司或公司保安部,接獲者應立即向行政部報告備案,以便作出適當安排。
3.7.2 拾到財物不上交者,屬偷竊行為,將受到公司處分。
3.7.3 員工在廠區內有私人物品的遺失應立即向上司或保安部報告。
3.8 工作匯報
工作出現異常時,必須立即向直屬上司匯報,不得延誤或隱瞞。